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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10时3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安康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安康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安康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按照局党委“一条主线、两个载体、六个维度、十大现代公安体系”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定位,全面加强公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公安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开展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4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发布24条,政务动态信息发布453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289条,解读类信息35条。市公安局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68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55条,其他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6467条,本单位解读材料数为1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办理数量为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信函、网络及传真申请渠道畅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群众,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2件,均已办结,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各项要求,坚持上网信息登记制度,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备案,注重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前的规范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责任明晰、程序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高效推进门户网站数字化建设,优化政策咨询服务,高质量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和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做好便民政策和信息的梳理、报送、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适宜公开的政府文件、重点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2023年,我局未引发严重负面舆情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公安局设置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平稳运行。2023年市公安局制定了《安康市公安局关于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安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定期检查各(县)市、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按季度下发4期通报,对于存在问题,以整改为契机,立行立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推进全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7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4216

行政强制

58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29.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积极性有待增强、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更加丰富,公开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有待增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作为目标,制定具体改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依法公开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思想重视强部署,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做到基础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注重提升强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研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业务。三是部门联动强协调,加强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按月、季度、年度及时公开有关部门信息。四是为民服务强质效,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五是规范流程强安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保障他人隐私信息,严格信息公开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六是丰富内容强拓展,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对政策解读、热点政策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通过视频、图像等多种形式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安康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