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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安全文明交通百日大整治再掀高潮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08时4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深入推进安全文明交通百日大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统一部署,交管大队迅速掀起整治高潮,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月16日行政拘留2人,罚款1人,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交通整治初见成效。

2024年1月14日,卜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316国道1902公里200米处被路面巡逻民警检查发现,卜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经查询卜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遂依法将其传唤至大队进行询问。经询问,卜某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卜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


2023年11月15日,杨某某驾驶陕G87**V号小型面包车沿恒口示范区三村村级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村级路与316国道1895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民警接警后,经多方调查后锁定嫌疑人杨某某,于2024年1月16日将潜逃的违法行为人杨某某抓获归案,杨某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杨某某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处行政拘留7日。


目前,安全文明交通百日大整治已进入全面整治阶段,恒口交管大队将以为契机,协调培训指导各所队依法依规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和查处,“全天候、不定时、不定点”依法予以打击,全面备战春运,为全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