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陕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会上,省公安厅对202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刘元斌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身边的榜样最可亲、最可敬、最可学,为鼓励全区公安民辅警树立争先意识,自觉向先进看齐,即日起,恒口公安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身边榜样”专栏,刊登在全区公安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民辅警的先进事迹,全面展示他们矢志不渝的政治信仰、坚守不忘的初心使命、牺牲奉献的职业精神,激励引领全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进一步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不断推动恒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天刊发
法制大队民警
刘元斌同志事迹
他是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一名法制民警,他的工作不像刑警一般勇擒歹徒,不像巡警一般走街串巷,也不像交警一般挥臂畅路,但他全心全力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从警初心融入规范执法和案件审核中,兢兢业业耕耘着自己的责任田,确保公平正义得到伸张。他就是法制大队一级警长刘元斌。
从警25年来,刘元斌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受到市、区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和上级领导、同志们的一致好评。2024年1月,被省公安厅授予“202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履职尽责 擦亮“忠诚底色”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公平和正义。”刘元斌坚持案件审核高标准,“较真”便是他的座右铭,在案管监督巡查和案件审核把关工作中,他严格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丝不苟,不做老好人,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坚决予以退回,列出详细提纲,督促及时整改,并常与办案民警深入座谈指导,办案民警都亲切地称他为“刘老师”。
“他不仅是我们的老师,还是我们的法制‘保姆指导员’。”办案民警笑着表示。
他聚焦新法新规、重点难点、问题短板,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点评、旁听庭审、以及严格落实网上巡查、案件评查、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正是在刘元斌的不断努力下,恒口分局规范执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能拼善战 砥砺“亮剑精神”
刘元斌常常对办案民警说:“你们办案时有困难,要第一时间联系我,就算是到了半夜,我也会及时到你们身边。”
在日常工作中,他是办案民警的诤友、益友,民警遇到法律问题都喜欢咨询他,他也每次都能认真细致解答。遇到疑难案件时,他总是和同事们广泛查阅法律法规,经过细致严谨的多次研讨,帮助民警正确定性案件,做好证据的固定和收集,既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办理,也加深了民警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有了‘刘老师’的帮助,我们办案更有底气了。”办案民警激动地说。
对刘元斌来说,只有靠前参与到案件办理中,才能更精准地服务基层实践,避免民警单打独斗,确保执法有章可循、依法依规。2023年,他共审核了300余起行政案件、100余起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诉讼败诉的问题,全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年下降,执法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赤诚为民 彰显“铁汉柔情”
“穿上警服,我就要对得起头顶的警徽,就要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刘元斌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始终秉持公平和正义的法治精神,严把规范执法的防线,以服务为民的“初心”、从严把牢生命线的“匠心”,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凌晨两点,刘元斌还笔直的坐在办公桌前,眼中布满血丝,面对少则几百页、多则上千页的卷宗,他的眼睛犹如“扫描仪”,不放过每一帧每一个细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尽最大可能还原事实真相,最终确保公平正义。这不是一次他偶尔的加班熬夜,而是他正常的工作时间和状态,1977年出生的他还不到五十岁,却已是满头白发。
为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刘元斌利用每年开展的“110宣传日”“预防电信诈骗”“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热心向群众宣讲和解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疑惑,提升了群众法律知晓度和守法意识。
人民警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刘元斌也不例外。妻子身患重病,但是为支持他的工作,瞒着不告诉他,直到身体实在支撑不住入院治疗。“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妻子,我没能给他依靠的肩膀,她却为我扛起了一个温暖的家。”每每说起妻子,铁汉刘元斌总是眼圈红红的。
“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入警誓词还在刘元斌耳边萦绕,25年的从警生涯改变了他的容颜,但从没改变的却是他那颗“一心为民服务、追求公平正义”的赤胆忠心。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用热爱和奉献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彰显人民警察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