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罗鹏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安康市将鹏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由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立案侦查。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进一步查明此案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此案非法集资协助人(包括理财经理、主管、业务员、其他为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等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接受调查取证,并将本人获取的提成、佣金等犯罪所得全额退缴。凡是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投案并退缴上述涉案资金的,可以视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拒不退缴涉案资金、隐匿罪证、私下串通煽动以干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主动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报案时需提供报案材料,身份证、相关银行交易流水、合同、借据等文件原件、复印件。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本案相关人员应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不得采取非法过激行为。对私下串联、挑头闹事等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联系民警:
王警官 19909156530
王警官 19909157670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