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交通文明水平,切实增强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工作视频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两办印发的《平利县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安全头盔佩戴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定期组织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分析形势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头盔佩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成立了大队长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整治行动方案,以“六清六定”工作法为指引,采取大队领导包片、队室负责人包段、民辅警包点、志愿者辅助劝导的工作措施,定人定岗定责,最大限度将警力下沉路面一线,形成县城区“五横九纵”主干道全面覆盖,国、省、县、乡重点路段定点值守的整治合力。
二、宣传引导先行,营造浓厚氛围。将“一盔一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美丽乡村行”、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等主题宣传有机结合,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多渠道、高频次、全方位的集中宣传;依托机关单位、商铺、客运车辆LED屏幕投放宣传标语,利用社区广场“大喇叭”、车载广播循环播放宣传音频;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教育片,设立“红黑榜”“曝光台”,每日对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予以表扬,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共深入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60余次,宣传教育1.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投放宣传标语80余条,发布“红黑榜”4期、“曝光台”2期,曝光违法行为人90余人、违法案例20条,收到良好的宣传引导和震慑效果。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整治成效。采取定点值守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上下班、上下学四个高峰时段全员上岗,定点纠违劝导,平峰时段铁骑不间断机动巡逻管控,劝导纠正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同时加大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此次集中整治行为为契机,全面净化路面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共设立执勤点20处,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劝导纠正不佩戴头盔驾乘人员5000余人次,目前城区道路“头盔佩戴率”已达到90%以上,国省道路达到80%以上,全面实现预期目标。
四、持续督导问效,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督导问效职能,大队主要领导每日通过实地督导、视频调度、卡口抽查等措施,不间断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短板。专项办每日下发集中整治工作通报、视频卡口抽查数据通报,不断强化包片领导和执勤民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集中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平利交警温馨提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有效保护,也是文明交通的重要体现。通过为期十天的集中整治,我县“头盔佩戴率”已达到80%以上,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带而不戴”“不纠不戴”,从即日起,平利公安交警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下罚款,并予以曝光,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