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岚皋县公安局公安5G、车载移动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D栋550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JAKCG-2024-008
项目名称:岚皋县公安局公安5G、车载移动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公安5G、车载移动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 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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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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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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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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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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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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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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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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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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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公安局公安5G、车载移动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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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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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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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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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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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公安5G、车载移动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公安5G、车载移动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途径: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者,可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请将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送至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文件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991183317 张工。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岚皋县公安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岚皋县公安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207省道北150米
联系方式:13700254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D栋55006号)
联系方式:1599118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
电话:15991183317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