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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大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1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岚皋县大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大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农经〔2024〕12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岚皋县水利局(岚皋县水利技术工作站),招标人为岚皋县水利局(岚皋县水利技术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门镇大河村。

2.2工程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5.1km²,主要建设内容为梯田工程14.55hm²、农田防护堤修复310m、排管沟渠836m、谷坊3 座、田间道路 3768m、生产路 160m、水保林0.24hm²、经果林、0.27hm²、沟边绿化0.5hm²、保土耕作(等高植物篱)1.45hm²、封育治理1493.07hm²、封禁牌2个等。

2.3项目投资总额:720.16万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岚皋县大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标段编号:E6109253546myf8h8w9m001; 标段类型:施工;概算投资约720.16万元;

2.6招标范围:岚皋县大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凡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获奖)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09:00: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24日09时00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岚皋县水利局(岚皋县水利技术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1704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小区15幢一单元门面房

邮政编码:

725400

邮政编码:

725000

联系人:

张永康

联 系 人:

女士

电话:

13709156852

电  话:

13309156131

岚皋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