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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照竟然“被死亡”?是可忍孰不可忍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2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前段时间,“浙江台州两驴友横渡溪流被冲走”事件热度居高不下。


偏偏就有网友恶意蹭热点事件,借机造谣,侵害他人权利。


6月9日,熊女士来到陕西安康岚皋县公安局报警称,其姐姐和父亲外出旅游时拍的照片被他人发布在短视频平台,还配有“台州遇难驴友生前合照”“台州驴友遇险,登机前曝光合影”等虚假信息。


该信息一经发布引发网民关注热度,给熊某及其家属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

初尝流量“甜头”

原来,殷某和熊某都是某品牌酒的销售代理,5月底该品牌公司组织岚皋销售代理前往云南旅行,并建立临时微信联络群,在旅行期间相互帮拍照片后发在微信群中自行认领。

殷某在网上看到“浙江台州两驴友横渡溪流被冲走”事件后,为了蹭此事件的流量,便随手将微信群中熊某父女的照片下载后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并搭配“台州遇难驴友生前合照”等虚假文字。


视频发布后,视频被大量“吃瓜”网民转发、评论,其账号粉丝量也是一夜暴涨。

变本加厉


面对突如其来的网络评论和关注,殷某不但不惊慌,反而认为自己掌握了“流量密码”。


此后,殷某将熊某父女的旅行照片制作成多个短视频并配上“台州驴友遇险,登机前曝光合影,女驴友同框!”“台州遇难驴友生前合照”等文字后发布在平台,欲再享受一次流量盛宴。


此外,殷某还将熊某父女照片发至其微信朋友圈,伪造成遇难驴友生前发布朋友圈的截图,以此方式迷惑不明真相的网民。

“梦碎”


6月12日,殷某因在互联网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置。


广大群众要提高对网上虚假信息的辨别能力,规范自身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同时,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尽量避免将个人信息暴露在网络上,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