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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备知识来了!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时0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电动自行车凭借通勤便捷的特点,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出行选择。今天,陕西公安交警准备了一箩筐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知识,希望大家赶紧收藏用起来。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应当严格按照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通行和停放


【必备知识一】



1.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挂牌,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2.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4.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不超过十二周岁的儿童,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乘坐在固定座椅内。

5.电动自行车载物应当符合装载规定,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必备知识二】


一般通行规定



1.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能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

2.横过机动车道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特别提醒


一、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

1.转弯让直行;

2.前方拥堵时,不得进入路口;

3.左转应当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右转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二、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1.转弯让直行;

2.前方拥堵时,不得进入路口;

3.左转应当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5.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侧先行;

6.相向行驶的,右转让左转。

重要警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得逆行、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驾驶时扶身并行或者相互追逐、竞驶、竞技、驾驶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机动车专用高架桥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必备知识三】

1.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应当在停放区域内规范停放;

2.没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不得停放在车行道内以及盲道、人行道内禁止停放的区域;

3.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堵塞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专用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陕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出行时请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切莫贪图方便、以身试法,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陕西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