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殷殷嘱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履行公安机关工作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幸福和谐优美新紫阳,依据《紫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具体事项清单。
一、负责依法侦办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以及阻碍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重大案件。责任部门:治安大队、森林大队、各派出所。
二、依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运输、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责任部门:森林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三、负责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责任部门:交警大队、车管所、各交警中队。
四、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指导、监督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落实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机制。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责任部门: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
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妥善处置因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责任部门:治安大队、森林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交警中队。
七、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通过对高排放车辆实施必要的绕行限行等措施,减少区域内机动车污染排放。适时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责任部门:交警大队、交警中队。
八、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对生态环境部门取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责任部门:交警大队、交警中队。
九、严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配合县住建局开展渣土车“跑冒滴漏”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部门:交警大队、交警中队。
十、牵头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十一、负责城区机动车交通噪声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夜市、摊点吃饭喝酒划拳摇骰子,室内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十二、负责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责任部门: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森林大队、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