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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公安严打盗采绿松石违法犯罪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9日16时2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盗采绿松石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矿山开采秩序,确保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7月19日,汉滨公安分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分局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打击整治盗采绿松石工作,全力守护绿水青山。汉滨分局分管局领导、区自然资源分局相关领导及涉盗采活动区域的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汉滨分局始终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治理哪里”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采乱挖绿松石等涉矿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区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开展涉矿领域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会上,分局各相关派出所、环食药侦大队、法制大队分别就辖区打击整治盗采绿松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环食药侦大队领导就辖区派出所在线索获取和办理环食药领域案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指导,法制大队领导就案件定性、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法律指导。区自然资源分局就近期成立打击整治盗采绿松石工作专班运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绿松石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秦岭生态保护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打击盗采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紧盯非法盗采行为全链条、全环节,强化推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夏季行动”,各辖区派出所与镇办紧密协作,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宣传举报热线,拓宽举报线索来源,采取日常巡回检查、拉网式排查等形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绿松石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形成震慑。打击矿产资源犯罪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区自然资源分局作为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的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和常态化巡查工作,发现盗采绿松石违法行为,应及时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够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汉滨公安分局作为刑事犯罪打击的职能部门,应加强绿松石盗采、运输、收购涉及相关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嫌疑人抓捕、违法物品查处等案件侦办工作。两家部门要密切协作,进一步顺畅行刑衔接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主动出击,坚持快侦、快查、快办,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嫌疑人,形成从重从快惩处私挖盗采的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