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紫阳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夏季行动45】酒后寻衅滋事 “醉”责难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08时5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紫阳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夏季社会治安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近日,紫阳县公安局红椿派出所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依法行政拘留1人。

6月25日,紫阳县公安局红椿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烧烤店老板报警称:自己店内一客人喝完酒后,无故破坏店内财物,请你们赶紧前来帮助。接警后,红椿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发现醉酒男子为辖区群众谢某某,随即将其带离至派出所醒酒。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谢某某对自己醉酒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紫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谢某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传真号码:09154421001 电子邮箱:281744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