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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网格化 事故预防精细化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10时1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编者按:安康作为地处秦巴山区腹地的典型山区市,南北高山夹峙,河谷盆地居中,地形褶皱,道路以山区农村道路为主。全市县乡农村道路22639.7公里,占总里程的84.7%农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路窄坡陡弯急,临河、临崖、临沟、临坎“四临”路段占比80%以上,行车安全系数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根基不牢、风险突出。

今年以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一届班子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盯市局党委“一条主线、六个维度、九大警务、九大现代公安体系”战略部署,聚焦“护安全、保畅通、强服务、树形象、建铁军”总体目标,深挖“125”机制潜力,厚培“321”网格基石,着力构建“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夯实责任体系。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充分依托市交安委平台作用,聚焦公安交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主责主业,趁势而上、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市委平安领导小组出台了《依托“321”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方案》,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与基层治理相融合,利用基层治理网格的架构,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司法行政、市场监管、镇(街道)等人员力量进网格,建立起“网格报告、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镇(街道)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运输企业对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赋予9975名基层治理网格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权限,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实现以网格治理小单元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基础。目前,在全市12个县(市、区)的60个镇(街道)250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公开图、道路通行示意图、违法行为提示牌,并组织动员网格员滚动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告,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动态更新,切实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控质效。一是建立议事协商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各镇(街道)和县级各行业部门每月召开1次会议,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二是建立领导包联制度。推行县(市、区)领导包联镇(街道)镇(街道)和各行业部门领导包联片区,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干部包联村(社区)的“包联责任制”对农村道路上发生的亡人事故,县(市、区)政府包联领导和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到场处置;发生死亡2人事故,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场处置目前已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三是建立督导问效制度。结合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及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追责问责。四是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市、县各级平安办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并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措施、严格奖惩制度,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五是建立宣传教育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交警大队牵头,每年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投入培训资金、组建培训团队,采取送教到基层、培训到一线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题宣传3轮次,受教群众达150万人。六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一是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整合“警保合作”及农村交通安全“125”机制现有资金,用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及考核奖补等方面。二是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对经费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奖补原则、制定奖补方案、细化奖补措施,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治理效能。

三是深化数智融合,延伸执法触角。一是依托安康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及综治公共视频监控、“网格通”APP移动终端,上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块,实现视频连线、指令下达、信息采集、隐患排查、违法劝导、宣传教育、指挥调度及北斗定位等八大功能。二是加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道路交通数据共享,实现道路基础信息、交通流量、视频监控、交通事故等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分析和安全形势研判,提高智辅决策能力,逐步推动农村道路安全治理从依靠直觉和经验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三是以网格为基本治理单元,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严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通过“网格通”APP,远程推送宣传提示、警示标语,及时下达网格指令,利用“321”基层网格员根植群众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五是深化人性执法,坚持刚性约束与人性执法相结合,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群众早晚出行、学生上放学、民俗活动、红白喜事、恶劣天气等七个时段组织开展“上路必巡”活动,根据农村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执法方式和执法强度,综合保障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据统计,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来,共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1200起,其中酒驾醉驾2811起,涉牌涉证1733起,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501起,面包车超员935起,摩托车不戴头盔25220起;上年同期相比,全农村地区执法量上升约27%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24.62%22.58%30.08%58.5%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下一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新的起点上,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主动警务”理念,积极推动交通事故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优质、高效,更好融入市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