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部分道路(路段)交通管制的通告
受近期持续降雨天气影响,我县部分道路(路段)于2024年7月17日8时实施交通管制,现因道路通行情况改善,决定于2024年7月21日17时,对以下道路(路段)解除交通管制,恢复通行:
1.210国道1456+700M(县中医院路段);
2.345国道旱坝至石沟口段;
3.西汉高速宁陕引线;
4.城区四号桥至二级客运站、幸福花园小区门口至薛家榜小区门口路段;
5.广货街镇铁文路。
为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请广大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1.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2.请勿在道路上随意停车,确保交通顺畅。
3.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和标线,按照指示牌提示行驶。
特此通告。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