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森警支队和县局总体部署要求,紧盯“五个一批、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目标,主动出击,一体贯通落实“打、防、管、控、建”项措施,全力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五个强化”助推“夏季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县林区平安、生态资源安全。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政治站位“再提升”。岚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重要内容,坚持常态化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指导工作实际,全体森警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王小洪部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公安力量》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和美岚皋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措施有力“促平安”。为全面加强林区平安建设、保护生态资源安全,森警大队牵头,全面加强工作落实。协同全局各部门、派出所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强化各警种协调联动和派出所基础支撑,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古树名木等生态资源保护和案件侦破,加强对林区和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巡逻排查,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风险,坚持把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和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打击整治,严惩犯罪“强震慑”。岚皋森警大队紧扣维护生态资源安全,扎实开展“清网、清套、清夹” “昆仑2024”等行动,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和集中整治,检查排查乱点乱象,重拳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森警大队协同各派出所侦办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生态类刑事案件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协同县林业局办理林业和野生动物植物行政案件6起,处罚6人,协同农业农村局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政案件5起,处罚5人;清理收缴铁夹58个、猎套30余副、渔网渔具20余副。形成强大震慑,有效维护全县生态资源安全。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勤联动“共整治”。按照王小洪部长要求:立足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实战需要,形成“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工作格局,岚皋森警进一步加强与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深化推进“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会同县林长制办公室在全县组建了由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护林员、护河员等公益组织人员组成的100余名“生态义警”队伍,建立全天候、全覆盖的林区巡逻防控网络和应急响应机制,形成“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联勤联防合作新格局,建立了研判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山护林机制、法规宣传机制、激励奖励机制、退出管理机制等工作制度,为确保“生态义警”勤务运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森警大队加强部门联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执法协作,相互提供案件线索信息,强化行刑衔接,形成了战斗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强化隐患治理,主动防范“保安全”。森林火灾是严重威胁生态资源安全的大敌,由岚皋公安森警大队牵头,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四负责、四协同”工作任务,积极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特别针对秋季天气高温异常干旱的情况,森警大队动员各派出所,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深入林区常态化开展防火宣传,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会同林业等部门建立了森林火警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督查检查3次,提前着手谋划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50台次,巡查重点区域56处,发现并治理隐患23处,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县林区平安、生态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