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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我在岗3]高空抛物致车损,民警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2分   来源:高桥所   作者:   【 字体: 】   

为进一步筑牢基层平安根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紫阳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矛盾久拖恶化,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10月5日早上7时许,高桥派出所接到群众邓某电话报警称:我驾车经过权河村委会附近时,一位老人扔了一个东西将我的车玻璃砸坏,因此发生争执,请出警。高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邓某驾车沿省道218自权河朝紫阳方向行驶,路过权河村黄某门前时,恰遇黄某在三楼楼顶往楼下扔骨头等垃圾,骨头掉落在邓某车挡风玻璃上,导致挡风玻璃破裂。事实了解清楚后,民警对黄某的危险行为进行安抚教育,并告知其高空抛物易导致的危险后果。经民警耐心教育,黄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和儿子张某积极与车主邓某协商表示愿意赔偿邓某的损失。最终,经民警现场调解,张某代表其母亲黄某向邓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邓某车辆维修费三千余元。

长期以来,高桥派出所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积极作为,将矛盾遏制在萌芽阶段,努力打造平安、祥和、稳定的文明小镇。

民警温馨提示


民警温馨提示:高空坠物,即便是无意的疏忽,也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东西不乱扔、物品不外摆,共同维护好“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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