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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11时4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项目概况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4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2024042

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

标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

标包1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或2024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04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安康大道

联系方式:0915-8170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18891555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891555317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