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人所持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居留许可证件作废日期自公告发布10日后起算。
NGUYEN THI KIM TUYEN,女,国籍:越南,护照号码P02282966,团聚类居留许可证件号码:102627232,有效期至2025年2月25日。
TRAN THI THUY TAM,女,国籍:越南,护照号码:P02790529,团聚类居留许可证件号码:102892114,有效期至2025年8月12日。
安康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