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科信〔2024〕1593号
公安部关于2023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
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提高公安装备器材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更好地为公安业务工作服务,经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同意,依据相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部于2023年底至2024年3月对部分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实施了行业监督抽查(以下简称“行抽”)。经检验、分析汇总,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产品类别及承检机构
本次共抽查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伸缩警棍、金属手铐、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数据泄露防护产品、网络防火墙、运维安全管理产品、虚拟专用网产品、抗拒绝服务攻击产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产品、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盒等13类产品。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伸缩警棍、金属手铐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数据泄露防护产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产品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承检;网络防火墙、运维安全管理产品、虚拟专用网产品、抗拒绝服务攻击产品由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盒由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
二、抽检依据和结果
(一)执法记录仪。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GA/T 947.2-2015),计划抽查19家企业,实际4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15家企业15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15个型号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
(二)强光手电。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GA 883-2018),计划抽查23家企业,实际7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已停产”等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16家企业16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16个型号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
(三)催泪喷射器。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GA 884-2018),计划抽查5家企业,实际1家企业由于“公司停止运营”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4家企业4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4个型号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
(四)伸缩警棍。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单警装备 伸缩警棍》(GA 886-2018),计划抽查14家企业,实际1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13家企业13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12个型号产品合格,1个型号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2.3%。杭州诚泰科技有限公司的G2-010型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伸缩可靠性不达标。
(五)金属手铐。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GA 1512-2018),计划抽查9家企业,实际4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5家企业5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5个型号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
(六)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抽查检验依据为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GB/T 29765-2021),计划抽查10家企业,实际2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8家企业8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6个型号产品合格,2个型号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5%。杭州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DR型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备份存储空间监控告警功能不达标;北京火星高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MSA/V6.0型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身份鉴别功能不达标。
(七)数据泄露防护产品。抽查检验依据为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泄露防护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B/T 912-2018),计划抽查11家企业,实际3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8家企业8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7个型号产品合格,1个型号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87.5%。北京亿赛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DLP/V5.1型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数据泄露防护的响应动作、审计日志生成、报警事件类型不达标。
(八)网络防火墙。抽查检验依据为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T 20281-2020),计划抽查16家企业,实际1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15家企业15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15个型号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
(九)运维安全管理产品。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运维安全管理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A/T 1394-2017),计划抽查12家企业,实际2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10家企业10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9个型号产品合格,1个型号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0%。上海琨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SAS UH0122-V1000/V1.0型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脆弱性评定不达标。
(十)虚拟专用网产品。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虚拟专用网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A/T 686-2018),计划抽查6家企业,实际共抽查6家企业6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5个型号产品合格,1个型号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83.3%。上海实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SJW74 V8.0型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安全审计数据产生、访问控制、开发者脆弱性分析不达标。
(十一)抗拒绝服务攻击产品。抽查检验依据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抗拒绝服务攻击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A/T 1137-2014),计划抽查6家企业,实际1家企业由于“无库存”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5家企业5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5个型号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
(十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产品。抽查检验依据为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计划抽查33家企业,实际6家企业由于“以销定产”“无库存”“不再生产销售”等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27家企业27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26个型号产品合格,1个型号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6.3%。深圳金三立视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ST-NT513-E型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统一编码规则、双向设备身份认证、控制信令认证、设备身份认证性能不达标。
(十三)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盒。抽查检验依据为国家标准《法庭科学 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质量基本要求》(GB/T 37226-2018),计划抽查19家企业,实际1家企业由于“不再生产销售”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抽检,共抽查18家企业18个型号的产品。经检验,17个型号产品合格,1个型号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4.4%。广州万维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WT20231026批号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属特异性不达标。
三、下步工作意见
各地公安机关收到本通报后,要及时将行抽结果通报至本单位有关部门,以及本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被抽查企业。各地公安科信部门要针对本次行抽结果,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本地公安业务主管部门,认真督促本次行抽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送部科技信息化局。各级公安机关采购产品时应优先选择通过行抽检测企业生产的产品,慎重选择未抽到样品企业(包括以销定产或零库存)生产的产品,不得装备、使用本次行抽结果不合格的产品(不含经整改后复查合格的产品)。
附件:1.2023年度行抽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行抽检验结果明细表
3.2023年度行抽未抽到样品企业情况明细表
公 安 部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