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恒口示范区316国道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结合恒口示范区316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决定启用316国道8处单点测速违法抓拍设备,现将相关点位信息公告如下:
点位信息:
1.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887公里650米溢河桥东由东向西(限速60km/h)
2.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887公里600米溢河桥东由西向东(限速60km/h)
3.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893公里410米农科院由东向西(限速60km/h)
4.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893公里360米农科院由西向东(限速60km/h)
5.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900公里370米柳林村路口由东向西(限速60km/h)
6.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900公里420米柳林村路口由西向东(限速60km/h)
7.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905公里980米袁庄村委由西向东(限速60km/h)
8.恒口示范区316国道1906公里30米袁庄村委由东向西(限速60km/h)
以上8处单点测速设备公告期满后,将对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驶中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告日期
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8日
启用日期
2025年3月1日
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