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关于在市直公安系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研究部署学习教育工作。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战略全局,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又一次深入检阅。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目标任务、关键环节,一体推进“学、查、改”和“知、守、行”,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研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筑牢持续改进作风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学有质量。要全面查摆问题,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以案为鉴,做到举一反三,运用典型案例做实警示教育,真正做到查有力度。要推进集中整治,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照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等工作,强化制度刚性执行,防止问题反弹,真正做到改有成效。要坚持开门教育,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为基层减负政策措施,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学习教育抓实抓到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抓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学习教育进展成效,严防“低级红”“高级黑”,为开展好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做好成果转化,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推进主责主业、打造过硬队伍结合起来,为公安机关忠实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