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烧杂草、丢烟头、祭祀烧纸、放鞭炮、用火驱赶小动物……这些看起来很小的事,却极易留下火灾隐患。勿要心存侥幸,一旦引发火灾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轻则受到行政处罚,如被处以罚款、拘留等,重则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赔偿生态修复费用。近日,旬阳市铜钱关镇村民陈某和神河镇村民程某因野外违规用火不慎引起火灾,被旬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5年3月22日中午12时许,铜钱关镇黄泥坪村村民陈某在地边焚烧杂草时引发山火。火灾发生后,铜钱关镇立即组织100余名镇村干部、公安民警和辖区群众将林火成功扑灭。

2025年3月24日上午10时,神河镇屋场村村民程某傲在地边烧火粪引发火灾。相关部门立即组织200余名镇村干部、公安民警和辖区群众将林火成功扑灭。
旬阳市公安局于3月24日针对近期全市林火高发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森林火灾案件集中侦办专题办公会议,成立火灾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的四个战区工作组,组织各战区警力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整治工作。
在旬阳市公安局南区战区神河、铜钱关、铁桶寨森林派出所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下,两起案件迅速查清。3月26日,旬阳市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明、程某傲二人刑事拘留,目前两起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旬阳警方提醒:时值春季,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属森林防火关键期。野外烧荒、进山踏青、扫墓祭祀等活动开始频繁,火灾隐患增多。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野外违规用火。请大家绿色出行、低碳节俭祭扫,消除火灾隐患才能平安相伴!
旬阳公安将持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消除森林火情风险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引发森林火情的,将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