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部署安排,9月12日下午,白河县公安局在职教中心十楼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本局出席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县公安系统167名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戴建秦主持。
大会首先宣读了白河县公安局出席中共白河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表决通过了《白河县公安局出席中共白河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监票人及计票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会上,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明安围绕充分认识做好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代表的条件及构成及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严格选举程序等方面做了重要讲话。邓局长指出,选举出席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好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基础,对于实现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选举党代表的过程,既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党内事务和民主生活的重大实践活动,也是对广大党员深入进行党性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有利于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邓局长强调,要正确把握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切实把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选出来;要严格按程序选举产生党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准确把握党代表的结构比例及人数要求,认真负责的投出自己宝贵的一票。
选举前,政委戴建秦就选票的填写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对选举工作纪律进行了进一步强调,提出了具体要求。监票人、计票人认真清点人数、检查票箱及选票,并将选票分别发送第位位党员手中。
选举过程中,全体党员严格按照选举工作要求,遵照代表条件、产生程序和差额选举的要求,进行了充分考虑,反复酝酿,认真填写选票,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出了自己宝贵的一票。
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认真完成了选票统计,本次选举共发出选票167张,收回选票167张,有效票166张。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了各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戴政委当场宣布了各党代表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并依选举办法确定得票在前6位的候选人当选为出席中共白河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