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涉爆单位安全管理能力,预防涉爆案事件发生,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可控,2月27日,县局召开了全县涉爆单位安全管理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登林,治安大队大队长夏发山及专管民警,各涉爆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增强民爆物品管理的责任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等安全管理环节。二是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绝对安全。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危涉爆从业单位开展一次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三是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单位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警示教育,避免产生麻痹思想,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工作,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
会上,组织学习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与涉爆单位法人代表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