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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元宵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08时5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19年元宵佳节期间,白河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集中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有效遏制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节日期间,全局共出动警力110余人,车辆30台次,巡查重点部位37处,排查村庄、小区46个,劝阻和制止违规燃放96人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余件,取缔非法贩卖点7处,警告23人次。



超前谋划,强化工作部署。为切实改变2019年除夕后空气指数排名靠后的现状,白河县公安局按照有关指示精神,采取有力举措,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出实效。218日,县局主要领导在参加完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后,立即安排治安大队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由治安部门牵头,巡特警和各基层派出所密切配合,加强烟花爆竹的运输、存储和燃放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全面加强2019年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举措全面落实禁燃禁放的宣传引导、劝阻拦截、打击处理等工作,力争实现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目标。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体民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朋友圈等网络媒介转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的文章,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告知烟花爆竹禁放管控规定,重点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污染、城市环境和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加大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仅219日元宵节当天,全局组织播放公安部制作的禁止放烟花爆竹宣传片100余次,巡逻车循环播放《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白河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320余次,组织130余名警力走上街头发放、张贴《禁止在重污染天气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5000余份,悬挂禁放主体宣传标语条幅13条,对全县128个行政村和社区进行了宣传,全县居民群众遵守“禁放”规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严格巡控,严查违规行为。全县公安机关实行网格化管理巡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定人定责,明确巡查责任区域、责任领导和责任人。219日全天,治安、巡特警部门全警出动,组织30余名警力、2部车辆对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开展巡查执法工作。全县10个基层派出所均安排足够警力,在加强机关单位等重要部位禁放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强秀屏山西门、万福山等重要路口燃放烟花爆竹的劝阻和拦截工作。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原则,依法查处。


联系联动形成齐管格局。工作中,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环保、安监、住建等部门,以及基层党委政府和社区、村委会联系,寻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尽全力共同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在县城,县公安局积极会同环保、住建、农林、消防等部门和城关镇政府等单位,以社区为单位将县城划分为4监管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单位包片守点,实行全时段值守巡查制度,努力做好县城居民群众不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引导工作。在农村,各基层派出所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联合执法人员对集镇商圈、广场、建筑工地、公路沿线、车站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严密检查和突击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整个元宵佳节期间,白河全境未发生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而引起的大的安全事件和案件,白河治安大局平稳有序的同时,空气指数始终保持在良好以上。


作者:邓昌淼 审核:夏发山

编辑:新媒体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