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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组织民警旁听本县首例“恶势力”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10时1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19327日上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白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石某、莫某、王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恶势力)不服一审判决案。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民警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能力和水平,白河县公安局组织法制大队、扫黑除恶专业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办案民警等20余人旁听庭审。

合议庭由安康市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民警们认真聆听了法庭调查、控辨双方举证、上诉人陈述以及控辨双方辩论,对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及证据固定等案件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环节有了更加清晰、更加直观的认识,提高了办案民警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及时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同时,民警们也普遍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发现了很多以前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提升办案质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此次旁听庭审的案件是白河县公安局办理的第一起“恶势力”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能够让民警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牢牢树立法治思维、规范意识,增强了民警的证据意识,为接下来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