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12时许,城关派出所接110指令:城关镇长春路一住宅楼三楼失火,请处警。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发现着火的是县医院职工宿舍楼,此时只见三楼楼道内浓烟滚滚,情况危急。民警一边维持现场秩序,组织该楼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一边配合消防员展开救援。通过半个多小时的扑救,成功将现场燃烧物全部扑灭。
经查:当日职工王某某在宿舍使用电热锅加热食物,外出时未切断电源引发火灾。所幸,此次火灾发现早,扑救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
随后,民警对该住宅楼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向县医院的职工们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常识宣讲,进一步强化他们的安全自救意识。
4月1日14时许,西营镇村民陈某在栗园村三组祭祖上坟,不小心将柴扒引燃,经民警、村镇干部,广大村民一个多小时奋力扑救,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蜀黍提醒:
1、外出和睡前一定检查好电器插头是否拔掉、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2、住所应配备家用灭火器、逃生绳、照明灯等器材,以备不时之需;
3、自觉学习火灾逃生知识,掌握简单的火灾逃生技能;
4、清明节祭祖,务必注意防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蜡烛。烧纸时,首先清理周围杂草和树木,祭祖结束,一定要确定火堆熄灭后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