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时代,“上门服务”已经司空见惯。但热情上门者,“送”来的未必都是真服务。在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公布的最新案例中,刘阿姨老两口就在家里被骗。
刘阿姨老两口计划近期去某地旅游。刘阿姨在对比报纸上各种各样的旅游产品广告后,选择了L旅行社并打电话咨询。对方很热情,得知刘阿姨老两口年纪大了,提出上门服务,老两口欣然应允。没多久,旅行社工作人员带着旅游合同和公章来到刘阿姨家,刘阿姨与其签订了旅游合同,并支付了旅游费用,该工作人员承诺两天后告知刘阿姨出团时间。可几天过去了,刘阿姨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再打电话询问,对方电话已停机。后经旅游部门查询,当地没有L旅行社。
旅游管理部门提醒,我国旅行社是许可经营,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者选择旅行社,可以登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也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资质。
旅游者在旅行社服务网点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完备的旅游合同,如果确实需要上门服务,应要求工作人员携带旅行社相关经营资质的证明材料。而支付旅游费用后,要让旅行社出具发票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