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立足职能职责,全方位、深层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2月27日,汉阴公安城关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对采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言语威胁手段进行讨债的张某等3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19年2月26日16时许,汉阴公安城关派出所接到金某报警称,其在汉阴城区某宾馆房间内被张某等3人限制了人身自由。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金某因需资金周转,于2016年9月向张某和刘某二人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为1角2分,并在借款时将两个月利息及其他费用从本金中扣除,金某到手现金为2.27万元。两个月后,金某又向张某等人支付了一个月利息,之后一直未还上该笔借款。
2019年2月24日,张某、刘某为讨要债务,联合何某先后于当日和26日两次让金某到汉阴城区某宾馆房间商讨债务一事。2月26日14时许,双方商讨未果,张某、刘某、何某采取语言威胁、不准离开房间、扣押身份证、车票、银行卡以及强迫金某签13万借条等方式,非法限制金某人身自由。
2月26日下午,办案民警依法将张某、刘某、何某3人抓获。经询问,张某等3人对自身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刘某、何某3人因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分别被汉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将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列为工作重点,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无论是借高利贷,还是放高利贷,都会害人害己,轻者破财败家、背负巨债,重者判刑坐牢、性命不保。记住,千万别碰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