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12日,恒口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3月12日上午,大队民警在316国道大同段设置临时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查严检,一辆号牌为陕G11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离检点不远处停滞不前,驾驶员神色慌张,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询,驾驶员王某持E类驾驶证,而今天所驾驶的车型为小型普通客车,故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事实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没有有效驾驶证。自认为驾驶技术还行,心存侥幸开车上路,视法律而不顾,在发现执勤民警后,欲掉头逃避检查,幸好被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对王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法暂扣其驾驶的车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