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安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于2013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文件要求,未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也即非规范汉字),不能作为户口本、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的汉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