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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县公安局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12月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县公安局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副县长、公安局长郭子平,县委巡察办公室主任黄礼才,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曾宪政,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各所队室负责人及城区全体民警参加会议。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主持会议。

会上,曾宪政代表县委第五巡察组对进驻县公安局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县委巡察办公室主任黄礼才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虚心接受,将反馈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严肃的态度做好整改工作;二是迅速整改,纠正偏差。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无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大问题还是小问题,必须切实解决和整改;三是举一反三,规范管理。针对巡察中工作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通过落实责任,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确保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副县长郭子平在表态发言中指出:此次县委巡察工作是对全县公安机关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公安局领导班子和全县公安民警的关心关怀。岚皋县公安局虚心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将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成立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化。班子成员要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扎实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各支部和各分管领导要真正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县委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态度要鲜明、整改要坚决、作风要务实、措施要有力、效果要明显,确保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三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关于政法公安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突出重点、立行立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要边查边改、建章立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公安工作追赶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