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犯下错误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之后,本该积极反思、改过自新。但在岚皋却有一名男子,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再次重操旧业,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8年5月初的一天,岚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某火锅店老板的报警称,他所经营的火锅店收银机被人撬开,机内数千元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过对案发现场勘查和周边监控资料的分析后,民警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了谭某某身上(男,现年17岁,岚皋县民主镇人)。
说起这个谭某某,民警是再熟悉不过了。2017年8月,岚皋县城关镇、民主镇、石门镇连续发生多起餐馆、超市被盗案件,民警在经过连续侦查后赶赴河南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捉拿归案,后经岚皋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8年3月刑满释放。这才仅仅过去两个多月,嫌疑人再次实施犯罪,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正值全市公安机关“严打大攻坚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岚皋警方将这一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加大力度开展侦破工作。5月31日,民警获取到谭某某在西安火车站附近出现的线索,随即赶赴西安将谭某某一举抓获。
经审讯,谭某某对其在5月1日凌晨潜入火锅店撬开收银机盗窃2700余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