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公安局举行表彰奖励仪式,向荣获“集体二等功”的警务保障室授奖。安康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吴友能、岚皋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华小平,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周杰,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全体民警及新警代表参加仪式。
仪式上,吴友能宣读了省公安厅厅长胡明朗签发的《陕西省公安厅关于给岚皋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记功的命令》,代表市局政治部颁发了奖牌,并表示祝贺,提出了殷切希望。副局长华小平代表县局做了表态发言;警务保障室主任袁昌青代表全体警务保障民警发表了获奖感言。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以推进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为契机,开拓创新、埋头苦干,装备财务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6年获得“全国公安机关210先进集体”、2017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