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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公安快速打掉一个冒充记者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通过一番装模作样的采访取证,便自称掌握了对方犯罪证据,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媒体曝光为要挟,逼迫受害人花钱来解决,这是冒充假记者实施犯罪的惯用伎俩。而受害人往往慑于曝光的压力,害怕影响正常经营,也就无暇再去求证这个所谓“记者”的真假,只能心甘情愿的吃了哑巴亏。日前,岚皋县公安局就成功打掉了这样一个冒充记者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破获系列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5月29日,岚皋县公安局接到辖区民主镇沙船船主李某报警称,当日有两名自称记者的男子来到他经营的沙船附近拍摄了一番后,便找到他以曝光其沙船乱采滥挖为名,敲诈其封口费2000元。接到报警后岚皋警方迅速出动,根据犯罪嫌疑人活动路线进行追击布控,于当日下午在岚皋县大道河镇将嫌疑人唐某(男,现年37岁,安康市汉滨区人)、曹某(男,现年32岁,安康市汉滨区人)抓获。经审讯,二人对其冒充《中国发布网》记者敲诈沙船船主李某2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研判分析,警方认为此案背后可能涉及一个冒充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正值“严打大攻坚大提升”行动开展期间,岚皋县公安局本着除恶务尽的精神,高度重视此案,成立了由刑警大队长带队的专案组,加强案件侦办和审讯力度,进一步开展深挖串并,力求将犯罪团伙连根拔起,相关人员一网打尽。

在警方的大力审讯和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唐某又如实供述了其在5月16日窜至岚皋县城关镇竹林村敲诈沙场老板李某12000元现金及5月19日至22日伙同毛某(男,现年45岁,安康市旬阳县人)、杨某(男,现年31岁,安康市旬阳县人)、陈某(男,现年35岁,安康市汉滨区人)窜至岚皋县滔河镇敲诈沙场老板杨某现金12000元的犯罪事实。岚皋警方随即开展抓捕工作,于5月31日赶赴商洛镇安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随后又分别于6月6日、7日在旬阳和岚皋将犯罪嫌疑人毛某、杨某抓获归案。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岚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遭遇到冒充记者、公检法司工作人员以曝光违法、摆平犯罪等名义索要钱款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谨防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