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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公安局迅速学习贯彻杨尚伟副市长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6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8月1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尚伟在《岚皋公安情况反映》第11期上,对岚皋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批示肯定:对岚皋破获此涉恶案件,体现了岚皋公安担当负责的作风,望再接再厉。市公安局扫黑办要加强指导,深挖犯罪,深挖“保护伞”,彻查违法犯罪,查清“保护伞”的主要犯罪事实,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同日,杨尚伟副市长在《岚皋公安情况反映》第12期上,对岚皋县公安局打击涉众经济型犯罪工作予以批示肯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重在预防、打早打小、岚皋公安局预警早、破案快,挽损全、得到群众认可,应予表扬,望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8月13日,岚皋县公安局召开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杨尚伟副市长批示精神。会上,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明安原文传达了批示内容。他强调:杨尚伟副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是对岚皋公安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也是对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涉众经济型犯罪工作的充分肯定,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全局全体民警必须牢记于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入学习贯彻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工作措施,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六大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结束后,各警种各部门迅速行动,全局上下以杨尚伟副市长批示精神为指引,全身心投入到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中。特别是就涉及批示的两起案件,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世松专门组织刑侦部门民警商讨研究具体措施,详细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班子成员迅速到各分管业务部门,深入一线指导工作;各大队、各派出所各司其职,统筹协调,通力配合,结合“六大专项行动”,按照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务实奋进,团结一心,攻坚克难的工作氛围在全局上下掀起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