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安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明在岚皋县公安局《高点站位 多措并举 持续发力 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送阅件)中作出批示:“阶段战果已显现,应予以肯定,下一步要按中省市的部署要求,再发力、再攻坚、取得更大的成绩。”
1月11日,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作出批示:“很好!成绩值得肯定,望继续努力,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和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
1月10日,岚皋县委书记周康成批示:“公安局班子硬、站位高、队伍强、作风好,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再创佳绩” 。
1月15日,岚皋县委副书记、县长杨义龙批示:“公安机关在全县扫黑除恶中主力军作用发挥好,工作阶段性成效好,应予充分肯定。新的一年,要再加压、再加力,扩大战果,形成震慑,为一方平安再立新功”。
1月9日,岚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仲文批示:“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取得了上级认可,人民满意的好成绩。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并重,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以及县级政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乡镇的密切配合支持下,全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坚持高点站位、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县共破涉恶类刑事案件19起,刑事拘留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20人;办理涉恶类治安案件58起,治安处罚违法人员152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涉恶犯罪集团“保护伞”1人。在全市公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 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率位居全市第一、知晓率位居全市第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坚持扫黑除恶治乱三步走的工作理念,优化警力和工作重心部署,在全警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班子成员责任细化上再下真功。持续深化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持续不断深化线索摸排,加大力度开展深层次的线索挖据工作;持续不断的开展线索核查,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持续不断的开展打击处理工作,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案双查”,深挖“保护伞”;持续不断的强化投入,在人力、物力上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持续不断的加强机制建设,解决部门协作配合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持续不断的狠抓问题整改,针对督导反馈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推进,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