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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点赞!岚皋公安接连获群众锦旗相赠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09时1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岚皋县公安局接连获赠三面锦旗,迎来了公安工作的“开门红”。

男子多次盗窃,终遭牢狱之灾

2018102610时许,岚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害人李某报警称:自己的车停放在县城某小区门口,车内的两条“中华”牌香烟和一万余元现金被盗。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不曾想,在刑警大队民警立案侦查之际,犯罪嫌疑人夏某却闻风丧胆于127日来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夏某先后在同年的1026日、1126日、1127日、123日多次作案,先后盗窃现金12800元、软硬中华香烟各两条、五粮液白酒两瓶、两塑料袋散装茶叶及一个玻璃茶杯。另外,据犯罪嫌疑人夏某自己交代,除上述四起案件外,其自201810月以来先后实施盗窃6次,分别盗窃香烟、茶叶、现金等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夏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夏某现已被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随着夏某系列盗窃案的破获,该所收到了受害人赠予的“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表达了该案受害人对民警追赃挽损举动的感谢。

民警“一往无前”追欠款,群众为表谢意赠锦旗

127日,城关派出所民警接群众雷某报警称:日前曾因务工需要求助于群众李某,并根据李某的要求支付了5000元作为“中介费”。事发几月,李某不仅没有按期履行承诺给雷某介绍工作,而且将5000元钱也据为己有。此过程中,雷某曾多次向其索要欠款未果。该所民警接到报案后,通过多方走访调查证实,确有其事。最终,在该所民警的协助下,雷某的5000元失而复得。129日,为表谢意,雷某向城关派出所民警送来了锦旗。

民警助民寻手机 赠送锦旗表谢意

“感谢民警,帮我找回了遗失的手机,谢谢你们……”。128日,滔河镇村民李某忠将一面印有“拾遗不昧见品质、服务人民好警察”字样的锦旗送到滔河派出所,以此感谢民警帮其找回遗失的手机。

128日,滔河镇群众李某忠报警称: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不知何时不见了,请求处理。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询问该李当日出行轨迹,并根据轨迹分析手机遗失地点,后民警又调取了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分析该李最有可能在乘车时将自己的手机遗失,随即联系该车司机,通过查找,最终在该车座位下方发现了李某忠丢失的手机。

年关将至,民警在此提醒,出门在外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