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质量,确保公民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近日,岚皋县公安局按照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成功注销5名重户人员信息。
3月7日,堰门派出所民警在堰门镇堰门村核实未办理二代证人员时,发现辖区村民程某久(女,44岁)至今未办理过身份证,随后通过走访了解到,程某久已外嫁多年,目前已经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身份证。
3月12日,堰门派出所民警在为辖区老人唐某办理身份证过程中,发现唐某女儿冯某某(46岁)未办理身份证。经与老人交谈了解到:三十多年前,冯某某随唐某夫妇进城居住,为了女儿上学和生活方便便在城关镇为其申报了户口,堰门辖区户口一直没有注销,造成了重户。
近日,石门派出所在开展户口清理核查工作时,了解到辖区的郑某、曹某、王某三名女性为重户。
经查:郑某,多年前远嫁内蒙古定居,但其当时户口并未办理迁移手续,而是在内蒙古当地直接上户,石门辖区户口未注销,导致重户。曹某,应入学儿童未入学。因其母亲二次婚姻,改姓换名在紫阳县另行申报了户口,造成重户。王某,应入学儿童未入学。王某随其父王某军入赘河北省藁城市张家后改姓张,王某军改姓后帮其女“王某”重新申报了张姓户口,造成重户。
了解此情况后,民警分别与上述5人取得联系,经进一步核实,在征得本人及其家属同意后,注销了本辖区5名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