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尚未发现无法识别的所谓“高仿真”假币,不法分子用假币坑害群众,主要是利用群众的粗心大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并了解一些假币违法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是十分必要的。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利用假币牟利:一、“找零”。不法分子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骗取“找零”的真币。
二、购物。不法分子多在傍晚或夜间光线昏暗时,直接使用假币在小商店、小摊点、农贸市场等地购买商品;或利用部分群众对假币警惕性低的特点,到农村集市、农牧山区等地购买农牧产品。
三、“调包”。不法商贩以经营小饭店、小商铺或出租车等行业作掩护,乘顾客不备,用假币调换顾客支付的真币,然后谎称面额大“找不开”或钞票有问题(例如将假币撕掉一角),将假币退还顾客,请顾客重新支付。
四、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在高档酒店商品部、名烟名酒店等处,多名不法分子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名烟名酒等高档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如怀疑烟酒质量)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因前面已验过货币真伪,受害人放松了警惕,不法分子便乘机调包使用假币付款。
五、“色诱调包”。有的地方称“仙人跳”,即利用女性勾引男性受害人从事色情活动,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由其他不法分子用假币调换受害人衣物中的真币。受害人一般离开现场后才会发觉异常,因羞于启齿,只好忍气吞声。
六、“丢包”诈骗。不法分子先将假币掉落在诈骗对象旁,详装不知离开现场,然后有同伙出现,捡起地上假币,拉住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利用各种借口,将假币留给受害人,骗取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离开。
七、“花边假币”诈骗。不法分子用少量真币冒充所谓“高仿真假币”样品,蛊惑受害人购买;然后在正式交易时,将大批裁剪好的花边纸(或花边冥币)捆扎,上下两面用真币或者高质量假币包装,诈骗企图购买假币牟利的受害人。
八、使用假币进行非法活动。不法分子在从事赌博、非法烟草买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用假币结算,“黑吃黑”。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方式,如在婚丧嫁娶时用假币付“红包”,用假币偿还欠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