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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治网】岚皋交警成功处置一起汽车燃烧事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8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香河口中队不惧危险,迅速出警,快速有效处置一起汽车燃烧事故,成功避免了人员伤亡,维护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上午12时许,民警在207省道沿线巡逻时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佐龙镇金珠店街道一辆皮卡车起火且火势转大,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巡逻民警迅速驱车赶到现场时,见一辆被大火吞噬的皮卡车停放在207省道一住户楼下,皮卡车周围布满浓烟,道路两头堵满了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逐渐燃烧的车辆受热后极易发生爆炸,情况十分危急。针对此情况,民警在向大队电话汇报现场情况的同时,第一时间联系县消防部门快速出警灭火,同时,对此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快速疏导围观群众,引导车辆退至安全地点。为确保火势得到控制,民警不顾自身安危,快速靠近车身,用干粉灭火器对车辆进行灭火。二十分钟后,县消防大队官兵及时赶到,与民警协力将大火彻底扑灭。

经查实:被烧车辆属西安华歌交通设施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一辆墨绿色皮开车,车号赣C77619,该公司从安康市公路咨询有限公司承包207省道道路标线划线工程。事发当天,施工工人在划线过程中,误将车厢中划线用的底油引燃,致使车辆燃烧。目前,大火造成的损失正在进一步统计核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