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初开始,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创新推出“三调联动、以案定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将过去矛盾纠纷“中转站”变成“终点站”,形成“派出所牵头,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格局,实现“零上访”。
机制:建立“三调联动”化解机制
佐龙派出所现有民警5名、辅警3名,辖16个村1个社区,总人口5902户1.86万人,社情复杂,矛盾纠纷易发。为此,他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创新推出“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属地化解。
“三调联动”就是建立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纵向,镇上有调处中心、村上有调委会、组上有调解小组;横向,镇有“三调联动”办公室、驻所(庭、队)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在解决矛盾纠纷中,根据情况分工合作。
他们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公安、综治、信访、司法、法庭等单位,全力打造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治安联防、平安联创的工作模式,解决矛盾纠纷。在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群众有一些实际生活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解决,他们整合社保、财政、民政、林业、农业、计生等站所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有了好的机制,还要解决调解员的问题。截至目前,辖区4家政法单位有调解员9人,行业调委会有调解员12人,镇人民调委会有调解员9人,企事业单位有调解员12人,各村(社区)有调解员88人,聘请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知名人士119名、中心户长101名、安全协管员20人。
奖励:按照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奖励
为了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佐龙派出所完善了经费保障、教育培训、会议联调、要案督导、激励奖补、考核问责“六大机制”,统一了人民调委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表格、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书格式。
政法单位定期组织全镇的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引导调解员依法调处;派出所会同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对一些“疑、难、杂”案件,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逐案落实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办案人员、稳控措施和办结时限。实行“以案定补”,每成功调处一起矛盾纠纷,镇财政给予调解员50至200元的奖励;对“零上访”村(社区)每年镇财政给予2000元奖励;并将“三调联动”工作与各村(社区)、各站所、各镇属企事业单位评优晋级、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具体操作中,佐龙派出所按矛盾纠纷复杂程度,划分为一般矛盾、疑难矛盾、重大矛盾三大类,实行“属地化解”。
对一般矛盾纠纷,坚持“属地化解”原则和“零上访”奖励,由村人民调委会首先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镇财政进行奖励;不成功的,报送到调处中心。
对收集到的跨区域、跨行业疑难、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坚持分类汇总,按来源分为日常接访、排查上报、调解移交、网上接访、上级交办,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分流指派,指定派出所或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调解;确定方案,一般案件由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拟定意见,重大案件由镇党委集体确定方案;督促调解,严格约定期限,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既定方案进行调解;跟踪回访,调处中心定期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监督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确保事结案销。3次调解仍无法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杜绝上访案件发生。
成效:将矛盾纠纷“中转站”变成“终点站”
佐龙派出所“三调联动、以案定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矛盾纠纷调处的各类难题。
他们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解决了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结合派出所民警和党员干部群众“多见面常联系”工作机制的落实,倒逼民警和党员干部沉下身子深入到群众当中倾听群众呼声;“零上访”奖励和“以案定补”办法的出台,极大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地进行矛盾化解,筑牢了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村人民调解室和组上群众说事室的建立,解决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通道入口不畅的问题。现在群众足不出村,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五大渠道”的畅通,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握基层群众中存在的各类纠纷矛盾,也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息隐患苗头创造了有利时机。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解决了调处部门之间合力不足的问题。改变了过去各调处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在调处中心的沟通协调下,全镇调解力量拧成一股合力,各调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提高了调处工作效率,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