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基层民警的工作,其实就是群众工作,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的每一项活动都离不开辖区、离不开群众。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在坚持走访群众、了解百姓困难、力所能及地为民服务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基层公安民警做好群众工作,关键要做好“四要”:
一要常怀爱民之心。只有对人民群众怀揣真爱之心,才能真正付出一片温暖之情。为辖区百姓谋福利,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而是真真正正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民警,要敬业爱岗,牢记使命,既要干好本职工作,又要从实际行动上关心关注民生民需等问题,要知民之难、帮民之需、解民之困、给民之安,实事求是地做些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实惠事、具体事,要爱幼助老,济困帮贫,持之以恒地“为小善”、“做好事”。“一滴水”,滋润一寸土地;“一线阳光”,也能照亮一处黑暗;只有真正与群众交朋友、进行心与心的交流、才能赢得信任。要主动征求、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争取尽快解决。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仁爱之情,坚持将“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做人理念贯穿到为民执法的全过程。要相信:事情再难,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因爱而努力、为爱而付出,就是再累、再苦、再难也是值得的,也一定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无论案子再小,只要破了,老百姓的利益就会得到保障,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爱戴与支持,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才能在我们始终坚持的“小善而为之”中得到提升。
二要常带笑容之脸。要通过爱民亲民走访活动,深入查找公安机关在管理服务和治安防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在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上狠下功夫,公安民警要在为百姓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生产环境、营造一个和谐舒心的生活氛围、在寓管理于服务上动脑筋。然而,管理者带着什么脸色出场,往往决定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有些矛盾的激化和干群关系的对立,就与管理者缺少好脸色有直接联系。由于少数民警总是“板着个脸”,习惯以家长、领导自居,结果是事情还未处理,先在面子上和群众产生了距离,这就难免不把事情闹僵、搞砸。从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乃至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其实老百姓大多都是懂得情理、深明大义、愿意按中央政策指示办事的。对于个别上访人员的诉求,只要我们坚持原则,了解实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力戒只听赞歌、听不得批评,真正将群众的投诉当作警钟,时时告诫自己提高警惕、加强责任意识,老百姓就会将心比心、心服口服。在为民服务上,我们应竭尽所能地多些解决、少点解释,在社会管理中,多一点“微笑”、少些“威严”,把法讲清、把理讲明、把情讲通,人民群众自然会理解宽容,社会发展就会多一份和谐,人民公安形象才能不断得到维护和改善。
三要常开方便之门。基层民警要积极贯彻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要求,就要主动为人民敞开明亮的方便之门,让他们遇到困难时有门能进、有人愿办。要努力做到:常规问题、简单问题尽快办,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立刻办,能开辟“绿色通道”的就及时办,能按制度规定办的事就依规办。同时,也要防止盲目地“一锤定音”或越权违规的“顺水人情”。总之,面对管理与服务,情与理似乎总是针锋相对,厚此难免薄彼。然而,只要我们在开展惠民行动、开启方便之门时,让理蕴含热忱,让情在规则中澎湃,让情与理相惜相融,警民关系就能自然和谐,稳如磐石。我们既要照章办事又要特事特办,既要立规矩更要执行规矩,在合法的前提下寓人性化服务于严格管理之中,用不苟的严谨与真挚的热情为百姓开启一扇方便之门。通过这扇门,就能让爱走进百姓心田。
四要常用公正之笔。基层公安机关,每时每刻都在与一线群众打交道,一举一动都与百姓利益紧密相联。因此,应特别注重加大落实的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真正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与期盼。其实质,就是希望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原则,坚持公平正义。身为公安民警,每个人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公权力,都握有一支能够签字生效的笔。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用好这支公正之笔,多为群众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真正实现关注民生、体察民情、救助民安的目的,以解决困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又要在办事用笔上坚决杜绝“大笔一挥、大功告成”,防止让制度和规定形同虚设。与此同时,还要在入户走访过程中,通过零距离交流、面对面解难,不断地将公正之笔磨砺成正义之剑,并睿智地运用好这把正义之剑,最大限度地为群众解决纠纷、排除隐患、化解矛盾、守护平安。
总之,基层公安机关作为为民服务的前沿阵地,既要公平公正、铁面执法,又要克己奉公、勤政清廉,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