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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公车改革工作”专题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公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达到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11月3日上午在县局三楼会议室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平主持召开公车改革专题会议,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万志,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斯召及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副局长万志对我局公车改革提出刚性要求:全县公车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各部门要积极响应,从11月1日起,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省市县已经开始对公务用车违规情况进行查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日常执勤执法车辆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把使用关,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车辆情况的发生。指挥中心要抓紧制定《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规范细则》,把全局公车使用纳入规范化程序。随后,指挥中心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平利县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方案》,传达了对车辆封存停驶的时间、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封存车辆保管及以后如何使用公务车辆等公车改革工作部署及具体措施。警务保障室负责人对公车改革后的公车使用维修保养等规定进行了明确。要求全县公安机关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实行全县统一的派车单制度,填报规范格式的派车单;公车加油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必须经县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杜绝先维修后补手续的情况发生。

政委张平对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顺利完成此次公车改革,强调以下三点: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民警,确保车改工作落实到位。在公车改革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大家要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执行车改政策,各部门要加强车辆精细管理,车改完成后,全局车辆支出总费用不得超过改革前支出总费用的7%,由警务保障室做好统计和管理工作。二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封存停驶的车辆,一律不得擅自启封使用;对保留的公务用车,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全局车辆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使用,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用车及封存停驶车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公务派车要严格纪律,公车出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要严格控制车辆经费支出,严格工作纪律。凡被上级单位检查发现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违规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三是统筹兼顾,不踩红线。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好公车改革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按要求配合完成车改的各项任务。县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既要确保顺利完成车改工作,又要积极争取民警车补政策的落实,决不能因为车改的问题,影响全局的工作和民警团结积极的氛围。在车改过渡期,要不折不扣执行改革工作要求,保证日常工作高效运转。要做好对封存停驶取消车辆的规范管理,合理使用保留用车,绝不允许在车辆使用问题上触碰“红线”,确保不影响全局正常公务执法和应急处突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