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社会发展环境,保障民生项目建设,平利县公安局长安派出所紧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坚持倾情化解矛盾纠纷与重拳打击违法犯罪相结合的“二轮驱动”工作模式,全力为地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近日,该所通过半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阻扰避灾扶贫统规统建楼工程建设的违法团伙,拘留4人,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民生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位于平利县长安镇中坝村八组的一块集体土地此前因长期撂荒,2009年经组集体商议,划分到该村民小组各户无偿耕种。因此,各耕种户对该宗土地只有临时耕种权,并不具有承包经营权。2012年12月31日,该宗土地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建设用地并同意依法征收为国有(审批文号陕政土批【2012】1316号)。2017年2月7日经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在该宗土地范围内建设长安镇2017年避灾扶贫搬迁统规统建楼。长安镇人民政府随即按相关程序启动土地征收及工程招投标工作。同年4月27日完成该宗土地依法征收,并于次日将征地补偿款足额汇入该村民小组集体账户。
该组村民洪某(女,现年29岁)、陈某某(女,现年60岁)、郑某某(女,现年44岁)、王某某(女,现年45岁)四人竟蛮横否认省政府批文,狂妄扬言“我种的地就是我的,不满足我们的要求工程不准开工”。要挟政府向其承诺在扶贫统建楼建成后无偿给予两间门面房、一套统建房、享受低保等各种不合理要求。2017年5月24日开工以来,洪某、陈某某、郑某某、王某某四人多次到施工现场采取坐在地上封堵施工机械,攀爬铲车、挖掘机等工程设备、扬言在工地自杀自残等恶劣方式阻拦施工,严重扰乱施工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周边群众怨声载道。长安派出所接到施工企业报警后,本着既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要坚决打击违法人员嚣张气焰的工作原则,立即开展慎密调查。6月14日,上述人员再次进入施工现场阻拦施工,长安派出所会同县局抽调的20名警力果断出击,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将上述违法行为人强制带离现场。
目前,洪某、陈某某、郑某某、王某某四人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施工秩序迅速得到恢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性效果和社会效果,周边群众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