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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海波带领县政府第八督查组到兴隆镇督导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按照平利县政府关于迅速开展秦巴山区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工作要求,8月14日,县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第八督查组组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熊海波带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柳建军及指挥中心教导员,到兴隆镇督导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工作。兴隆镇党委书记魏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涛、兴隆派出所所长陪同检查。

熊海波组长先后沿兴隆镇辖区坝河流域、土洞子水电站、集镇等环保问题集中的区域步行实地巡查督查,现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在兴隆镇政府召开的自查工作会议上,镇主要领导汇报了秦巴山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熊海波组长对兴隆镇党委政府前期工作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自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等制度。落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明确范围内容,迅速开展自查。全镇各村、组全部纳入自查范围,按照“全面自查、建立台账、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对照4大项11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要在前期摸排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认真查缺补漏,补齐短板。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自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要坚持“三个彻底”,确保自查整治到位。彻底排查。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本次自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矛盾、不逃避责任,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全面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措施。开展自查工作要留存图片和自查资料。彻底复核。要对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核,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重点看底子清不清、情况实不实。全面弄清项目建设各环节实际情况,做到内容真实清楚、问题查摆深入、政策适用精准。彻底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抓发展必须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坚持查改并重,交叉进行、压茬推进。实行销号管理,务必在10月底前彻底整治到位,为保卫全镇“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夯实环境基础。

会上,熊海波组长要求兴隆派出所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环保自查整改工作,主动发现环保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加强宣传攻势,推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