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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9日11时3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十六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六届县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公告


一、巡察对象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时间

本轮巡察从2025年7月下旬开始至2025年9月底结束。

三、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围绕“四个聚焦”重点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四、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取情况汇报、调阅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五、信访举报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值班电话:18991527330,电子邮箱:sqxwxcz001@126.com。同时在机关及其包联村设立意见箱。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县检察院、县住建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值班电话:19916122501,电子邮箱:sqxwxcz002@126.com。同时在机关、下属单位及包联村设立意见箱。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值班电话:19916122502,电子邮箱:sqxwxcz003@126.com。同时在机关、下属单位、各镇派出所及其包联村设立意见箱。

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

六、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同时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问题反映和举报。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915—6310261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