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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男子冲卡撞交警,依法刑拘维权威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10时3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平利县公安局迅速办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有效的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捍卫了人民警察的荣誉和尊严。


  2019年2月11日晚20时许,平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县医院门口至公安局门口设卡查车,当日20时35分平利县长安镇居民罗某某驾驶一辆蓝色跨骑摩托车由西向东通过该路段,当时交通警察大队民警陈某、王某某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但罗某某不但未停车,还绕过工作人员,逆行快速通过,这时陈某在对讲机里通知前方设卡的交警姜某有人冲卡,姜某听到后,再次上前对罗某某警告让其停车,可罗某某还是未停,直接撞在姜某腿上,将姜某撞倒在地上,造成姜某腿部受伤。


   县局公安局长、督察长熊海波同志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指示:这是《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施行后我县发生的第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要求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指令城关派出所迅速查处,责成县局维权办及时介入,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全程跟踪督办,依法查处不法行为。2月12日,罗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这是《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施行后我县发生的第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要求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指令城关派出所迅速查处,责成县局维权办及时介入,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全程跟踪督办,依法查处不法行为。2月12日,罗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