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发生数起小轿车车身被人为恶意划损的案件,给被害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社会不良影响,针对此类案件,特发布预警。 一、简要案情: 1、3月30日08时54分,城关镇东一路阳光酒店后面,柯某停放的陕GZ1177及附近一辆陕GN1239的小轿车车身被划损。 2、3月30日14时19分,城关镇东二路桃子坪公园对面,贾某停放的陕GBK032及附近一辆陕GQR955的小轿车车身被划损。 3、3月31日09时29分,城关镇东二路十字路口,肖某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车身被划损。 二、案件分析: 1、作案时间:夜18时至早08时; 2、作案对象:均为停放在路边的过夜车辆; 3、作案地段:东一路至东二路小巷; 4、作案手段:疑似钥匙及尖锐的物品。 三、打防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媒体宣传、短信发布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提醒广大车主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或周边有监控的停车位。同时指出划损车辆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强化巡逻防范。要增强巡防警力,同时广泛发动社区治安积极分子等义务巡防人员积极参与辖区巡逻防范,加大对重点时间、重点地段的巡逻防范密度,形成威慑,有效防范此类案件发生。 3、加大打击处理。一旦接报此类案件,要及时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力求发现破案线索,同时加大案件串并力度,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挽回受害群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