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平利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平利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1日10时5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众所周知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可总有一些不法之徒

胆大妄为,无视法律,阻碍警察执法

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件

2019年5月19日,平利县公安局重拳出击,快侦快办,连续作战,及时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刑事拘留1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尊严和民警的执法权益。


5月18日13时许,平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关镇小地名“大院坝”魏某经营的棋牌室内处置一起涉嫌赌博案件,民警现场口头传唤涉嫌赌博的蒋某兵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蒋某兵拒不配合,并采取准备跳楼的方式相威胁,躺在地上对民警进行辱骂,经民警劝说、警告多次无效。随后民警依法对蒋某兵采取强制传唤,过程中,蒋某兵用脚胡乱踢踹、手胡乱撕抓,致使一名民警嘴部被踢伤,两名民警手臂被抓伤。接到城关派出所情况反映后,平利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抽调治安等部门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控制事态,连夜开展调查,在大量的证据事实面前,蒋某兵对其妨害公务行为供认不讳。

5月19日,犯罪嫌疑人蒋某兵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